德州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九条有效热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用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用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擅自在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三)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系统中的热水或者蒸汽;(四)擅自开启入户供热阀门;(五)其他妨碍供用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