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平台,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