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长江桥梁隧道下列设施系统,应当与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概算:(一)运营管理系统;(二)消防、通风排烟、防灾救援等安全系统;(三)超限运输车辆检测系统;(四)防撞保护系统;(五)应急救援和工程管养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与场地;(六)公安、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和隧道广播系统;(七)动态监测系统;(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设施系统。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