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应当考虑国家安全因素和划定的安全控制区域,征求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提出相应的国家安全防范要求。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