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使用中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提供重要情况、作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