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供水工程的设施设备和供水管道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