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体育、民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体育组织发展,规范体育组织管理,提升体育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各级体育总会应当统筹和指导本级各类体育协会工作,配合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组织应当依照章程,组织、服务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公众科学健身。鼓励和支持公民依法组建健身团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身团队可以通过制定公约,明确成员的权利义务。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