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二十八条有效幼儿园应当为学前儿童提供适宜的室内外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器材,开展符合学前儿童特点的体育活动,增强幼儿身体素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