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鼓励经营者根据公众出行便利等需求,提供定制公交、夜间公交、假日公交、旅游公交以及微循环线路等多样化服务,具体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开通社区巴士等微循环线路的,一般采用小型公交车辆,主要连接住宅区与轨道交通站点、政务服务中心、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为社区居民提供短途快速接驳的便民出行服务。
开通旅游公交的,应当按照方便游客的原则,在旅游景区设置固定站点,并与旅游景区的开放和营业时间相适应。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