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其对健康影响的评估,并充分吸纳健康影响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