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其对健康影响的评估,并充分吸纳健康影响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