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