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成绩特别突出的,可授予荣誉称号,或者给予记功、晋级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