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五条有效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