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能源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产品和信贷支持。对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补贴确权贷款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项目。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新能源项目。支持新能源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