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十五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将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优先领域予以重点支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