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