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防止扬尘责任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