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第四章 保障监管第二十八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对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