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