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不得违法违规为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债融资作出提供担保或者偿还承诺的决议、决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