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运行第二十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供水经营权、景区经营权、水面生态养殖和消落区种植经营权以及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资产,可以依法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出让。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