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促推进等工作。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行政审批、财政、水利、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林业、交通运输、公安、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