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第八条有效每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所在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教育主题活动。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中国植树节、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