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知识,培养生态环境素养和行为习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技能等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