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激励科技创新,营造尊重和保护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