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第二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需要取用水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节水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