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三条有效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