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