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新闻宣传部门应当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力度,支持红十字会建立人道传播平台。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版面或者时段,开展红十字公益宣传。

车站、机场、公园、广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为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宣传等公益活动提供便利,减免相关费用。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