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促进专利等技术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自治区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