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四条有效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创新发明人才的培养,鼓励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