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专利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促进专利人才向职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专利服务机构联合培养复合型专利人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