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监督执行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考核评估机制、诚信评价机制、奖惩机制、退出机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