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