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