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保护与自我保护第四十六条有效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的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审查参展方和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与参展方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参展方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可以向展会主办方、承办方投诉。主办方、承办方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