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部门会商和信息共享,加强对侵权集中领域的监督检查和办案协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