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野外用火管理工作应当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好塞罕坝精神,依法依规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坚持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