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工业遗产价值的认知,增强全社会工业遗产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