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发现燃气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更新改造等措施消除隐患,安全评估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应当报告燃气管理部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