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燃气价格有关管理规定。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燃气销售价格,不得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实施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