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办案机关(以下统称办案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推动部门间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