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化投入体系,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投资、捐助、捐赠、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