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保险行业建立符合本地特点的雷电灾害保险机制。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因保险理赔需要气象灾害证明的,灾害发生地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免费为其出具。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