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条

有效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程序,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