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八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报请批准的机关向全体会议作说明,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作审查报告。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