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