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五十四条有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