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一百零二条有效新制定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的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符合该设区的市实际情况予以批准的,在该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适用。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省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该自治地方适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第一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