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粤港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内跨行政区域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